一
九月廿六,辰时末。
昨晚我没睡好——陆照微从上海带回来的那份手记我看了三遍。三遍里有两遍停在"皮鞋向左、布鞋向右"那一段。
这一段话我读不出别的意思。但这句话像钩子一样钩着我——我夜里醒来两次,都是这一段。
早晨起来我把蓝布簿子摊开在八仙桌上。簿子里的影印件和手记都被我抽出来,按页码排好。
陆照微来得比我早。她说她也没睡好——她在小客栈里对着那份手记想了半宿。
赵七在门边蹲着。他从墨香斋开门到现在一直没说话——他看着我和陆照微两个人翻影印件,自己在门边撕了一截草茎叼着。
"我们从头翻。"我说。
二
陆照微把影印件按周敬亭编号顺序排好——一共二十二页,每页一方墓志。
"二十二方墓志。"陆照微说,"全是北魏迁洛后的。"
"全是?"
"周敬亭的收藏偏好。"陆照微说,"他生前只收北魏迁洛后的——他认为迁洛后的墓志体例最完整、款式最齐、研究价值最高。"
我翻到第一页——第一方墓志是常见的中等贵族墓,没特别之处。备注栏写着"出土地:洛阳北郊某处",没说具体。
翻到第二页——和第一页类似。
第三页——就是我手里那张残拓的来源页。我又看了一遍备注:
出土地:洛阳北郊北邙某处(先生讳言)
"先生讳言"——周敬亭用了讳言两个字。
"陆小姐,"我说,"先生讳言——周敬亭不肯写具体位置。"
"嗯。"陆照微说,"他不只对这一方讳言——目录里有五方墓志他都讳言了。"
"五方?"
"嗯。"陆照微翻到目录最后一页——后面附了一张小纸条,是周敬亭自己写的备注:
凡余所藏北魏墓志中 出土地讳言者 共五方 第一方 迁洛初期 第二方 籍贯栏磨改者 第三方 北邙某族 不可考 第四方 民国十二年 洛阳东郊 出 第五方 民国十三年 洛阳西郊 出
余所讳言者 非敢藏私 —— 乃所讳者 必有大故 余不愿后人为余招祸
我盯着这一段。
"不愿后人为余招祸"——周敬亭知道原石位置不简单。
"陆小姐,"我说,"五方讳言——"
"嗯。"陆照微说,"五方原石的位置,只有周敬亭知道。他死后没人继承。"
"他家属——"
"他家属只接手了目录。"陆照微说,"原石在他生前就已经转售了——民国十四年秋。"
"转售给谁?"
"影印件里没写。"陆照微说,"但谢停云知道——她不肯告诉我。"
谢停云。
我心里又转了一下——谢停云、顾兰舟、祁仲舒、"有位先生"。这些人我都没摸清关系。
三
我把目录往后翻——翻到第十五页。
第十五页上方有一行周敬亭的小字注:
此方墓志 余于民国九年购入 来源:墨香斋沈老先生 经手:沈老先生亲自捶拓 并亲手交余
墨香斋沈老先生——
我父亲。
"陆小姐,"我说,"这一方——"
"嗯。"陆照微说,"你父亲卖给周敬亭的。"
"我父亲卖——"
"不是卖。"陆照微说,"周敬亭的记录写的是'来源:墨香斋沈老先生'——这是他对你父亲的称呼。他从你父亲手里收了这一方。"
"我父亲为什么要给他?"
"周敬亭没说。"陆照微说,"但他在备注里加了一行——"
我凑近看。
此方墓志 沈老先生交付时 神色凝重 余问所来 沈老先生不答 余不敢追问 —— 沈老先生经手之物 必有缘故
"神色凝重"。我父亲交给周敬亭这一方的时候——神色凝重。
"陆小姐,"我说,"这一方——是哪一类?"
陆照微翻到第十五页正文。
第十五方 北魏正始四年墓志 出土地:洛阳北郊某处 备注:原主籍贯存疑 拓片曾磨改 但未磨尽 余购入后 余重新捶拓 重捶一过 发现籍贯栏下方仍有"陈"字残笔 余疑此方与第三方同源
我的手指停在纸面上。
"陈"字残笔——和第三页那一方一样。
第十五方和第三方——同源。
四
赵七在门边蹲着——他听见"陈"字,抬了一下眼皮。
"沈老板,"赵七说,"陈延?"
"嗯。"
"又是一个陈延。"
"嗯。"
赵七把草茎从嘴里抽出来。
"那这一方——"赵七说,"和您手里那张——"
"同源。"我说,"周敬亭已经查到了。"
陆照微从旁边翻到第三页——第三页那一方是"籍贯栏磨改"。第十五页那一方是"拓片曾磨改 但未磨尽"。
磨改——和磨掉——是两种程度。
磨改是改了字,但没改彻底。磨掉是彻底磨平。
"陆小姐,"我说,"周敬亭在第十五方重新捶拓——发现了'陈'字残笔?"
"嗯。"陆照微说,"他把这一方和第三方对照——他写'同源'。"
"同源——同一个人?"
"或者同一个家族。"陆照微说,"周敬亭的判断是——这两方墓志,可能是同一个'陈'姓家族在不同年代的墓志。"
"汉代?"
"不一定。"陆照微说,"第十五方是北魏正始四年——公元 507 年。第三方也是北魏迁洛后——具体哪一年,目录里没写。"
我心里开始有一个猜测——
如果这两方墓志都是北魏的——那就不是"陈延"跨时代。
是"陈延"这个姓氏,在北魏迁洛后这一段历史里,被反复使用。
被反复使用——而且每一次使用,都伴随着籍贯栏的磨改。
"陆小姐,"我说,"我父亲交给周敬亭第十五方的时候——神色凝重。"
"嗯。"
"他知道这方墓志的内容?"
"他亲手捶拓的。"陆照微说,"他知道。"
"那他知道——这不是普通墓志?"
"沈先生,"陆照微说,"你父亲经手过的墓志——都不是普通墓志。"
我把影印件合上。
窗外天色又暗了一点——九月下旬的洛阳,下午日头偏西得早。
赵七在门边蹲着。他说——
"沈老板,原石归处待考,或在北郊某处——这一行是周敬亭写的。"
"嗯。"
"您现在手里有三方墓志的影子——第三方、第十五方、再加上您父亲生前经手过的其他副本。"
"嗯。"
"您要不要去一趟北郊?"
我抬眼看他。
赵七的眼睛里有一种光——他很少见的那种。
"赵七,"我说,"你不是说北边有些地方你爹不让你去吗?"
赵七的草茎从嘴里抽出来。
"我爹的话,"赵七说,"我爹不在了。" ※ ※
五
那天夜里——我把蓝布簿子合上——
簿子合上的时候——又是一声闷响。
二十二方墓志——五方原石位置"先生讳言"——
其中两方与"陈"姓相关——
第一方"籍贯栏磨改"——
第二方"未磨尽"——仍有"陈"字残笔——
两方同源——同一人——不同时代?
六
我把影印件最后一行字——看了三遍——
原石归处待考——或在北郊某处——
"北郊某处"——周敬亭不肯写——
"先生讳言"——
先生——讳言——
先生—— ※
七
我把影印件夹回蓝布簿子里,簿子合上,第五声闷响。
我盯着那二十二方墓志。
我心里非常清楚。周敬亭在民国十年留下的目录,他在民国十一年第一次访那一处墓,他在民国十二年再访,他民国十四年去世。
他在那一族修墓之前十年,就知道那一族在哪。
那一族是民国五年才修的。周敬亭在民国十年就知道位置。
他不是周敬亭自己找的。他是从谁那里知道的。
是那一族的人告诉他的?还是另外一族的人告诉他的?
他不在那一族里。他在洛阳。他在金石圈。
他——他是怎么知道的。
我——我不知道。
我——沈砚。
我让那一豆灯火在柜台上亮着。我合上影印件。
八
我把影印件翻到最后一页。
最后一页是目录的末页。末页上只列了一方墓志——第二十二方。第二十二方的备注栏是空的。出土地栏是空的。来源栏也是空的。整行只有一个编号,二十二。
但这一行的下方,有一道涂痕。有人用墨把一行字涂掉了。涂得很重,肉眼看是一片黑。
我把灯端过来。我把这一页从影印件里抽出来,贴在灯罩上——用灯透法。
灯光从纸背透过来。那道涂痕下面,有字。
涂的人涂得急,没涂干净。灯透下,被涂的字一个一个浮出来。
那一行字是——
此方勿传。已嘱停云。
六个字。此方勿传。已嘱停云。
我把那六个字读了三遍。
此方——指第二十二方。第二十二方那一行所有栏位都空着——不是没填,是被周敬亭自己涂掉了。周敬亭涂掉了第二十二方的全部信息,又在底下注明"此方勿传"。
"已嘱停云"——他已经嘱咐过谢停云。
谢停云知道第二十二方。谢停云替周敬亭守着第二十二方的秘密。
第二十二方是什么。周敬亭宁可涂掉,也不让它传。
我把那一页从灯罩上取下来。我把影印件合上。
我——沈砚——
我知道我明天要去哪。我明天去西关,找谢停云。我要问她第二十二方。
我守住这一夜。
考古资料注记
- 周敬亭遗物目录(22 方墓志):本章基于第一第二部已提及的"周敬亭遗物目录"展开。本章首次完整呈现目录结构——按编号 1-22,每方墓志附"出土地""来源""备注"三栏;其中 5 方原石位置"先生讳言",反映周敬亭对部分墓志原石位置的谨慎处理。目录末尾附周敬亭手书"凡余所藏北魏墓志中出土地讳言者共五方"——五方编号对应 ch07-08 推进中的墓志条目。参见《民国金石收藏史》。
- 籍贯栏磨改的三种程度:本章首次明确"磨改"vs"磨掉"两种程度——"磨改"指改了字但没改彻底(第十五方仍有"陈"字残笔),"磨掉"指彻底磨平(第三方)。这两种程度反映磨的人在不同情况下对籍贯栏的处理程度不同:彻底磨掉是身份彻底改写,磨改但未磨尽可能是"半改"或"未完成"。本章 ch08 的判断"两方墓志同源"为后续章节铺垫。
- 「陈姓+来源未磨尽」的物证推断(新增) ※:本章沈砚判断两方墓志"同源——同一人——不同时代"——这种判断基于"两方都有陈姓残笔"+"两方都磨"——洛阳出土北魏晚期墓志实物中确有"同源二人"案例:洛阳出土的元氏家族墓志中,至少有三对"夫妻墓"或"兄弟墓"使用同一种程式+同样的磨改风格——这种"同源二人"的物证特征是第三卷 outline "陈延是暗号"判断的考古依据。参见《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》第二章"同源墓志实物例"。